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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前期开发手续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9-09-20 浏览次数:69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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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2018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量分别为3660亿千瓦时、1775亿千瓦时,占据全部发电量的5.2%、2.5%。

  根据2019年5月21日国家能源局【2019】882号文件,2019年I~Ⅳ类资源区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陆上风电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34元、0.39元、0.43元、0.52元;2020年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29元、0.34元、0.38元、0.47元。

  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