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国家能源局于近日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流程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服务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督与评价规范》(以下简称《流程规范》《服务规范》《监督与评价规范》)。
按照国务院“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有关要求,《电力业务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流程规范》等四项标准化规范性文件(国能发资质〔2017〕1号,以下简称“原文件”)实施以来,在推动许可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许可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国家能源局近年来重点围绕“减条件、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原则,相继制修订发布一系列许可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切实降低制度成本和企业负担;建设完善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了资质许可无差别、同标准“一网通办”;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为企业群众干事创业提供更大便利。结合以上许可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局面,需要对原文件进行修订。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电力业务资质许可规范化水平。通过在许可工作规范中全面体现“放管服”改革工作最新成果,进一步构建标准统一、审批高效、服务规范的许可管理模式。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持续做好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制度衔接。梳理调整原文件中的许可流程、申请条件及材料、审查时限、格式文本等重点内容,确保许可管理制度紧密衔接、工作流程规范统一,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流程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服务规范》
《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督与评价规范》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规〔2022〕3号
各派出机构: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简化优化许可条件、加快推进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18〕102号)等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对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有关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形成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流程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服务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督与评价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流程规范>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17〕1号)同时废止。
国家能源局
2022年1月7日
附件:《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流程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服务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督与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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