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文件指出,全面推开电力现货市场。探索用户参与的现货交易形式,通 过实时电力价格信号激励煤电机组参与深度调峰运行。建立规范合理的偏差考核机制,保障交易可靠执行。完善中长期交易机制, 丰富交易品种,提高交易频次,推进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有机衔接。
健全峰谷电价机制。推动形成反映合理峰谷价差的分时电价政策。推动现货市场分时电价向用户侧的传导,引导用户用电行为。
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按照国家对输配电价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探索电网输电和配电价格分开核算,建立政策交叉补贴分摊处理机制。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能电力字〔2022〕105号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两率先、两超过”目标,根据《“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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