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能源科技进步,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科技创新规划工作部署,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联合编制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为确保“十四五”期间能源科技创新工作有序开展,《规划》围绕创新协同机制、创新平台体系、成果示范应用、企业主体地位、技术标准体系、规划资金支持、科技国际合作、科技人才培养等8个方面,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能源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在加强部门协同基础上,指导地方完善能源科技配套政策,支持建立跨领域、跨学科的创新联合体。
二是完善能源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立健全国家、部门、地方、企业各级各类能源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构建开放合作、共创共享创新生态圈。
三是推动能源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完善能源装备首台(套)政策,鼓励地方、用户制定配套措施,以“凡有必用”原则推进示范应用。
四是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围绕能源产业链、创新链开展强强联合和产学研深度协作,集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五是优化能源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快能源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培育发展社会团体标准,推进能源标准国际化。
六是加大能源科技资金支持力度。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能源科技领域。
七是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国际合作。立足开放条件下自主创新,积极参与能源科技领域多边机制和国际组织的务实合作。
八是加速能源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依托重大能源工程加速技术研发、技术管理、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满足跨学科专业人才供给。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国能发科技〔202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科技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能源科技进步,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科技创新规划工作部署,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联合编制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科学技术部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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